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3月24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至30日在贵港市城区举行。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贵港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港市本级2023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八、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