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定
(2023年3月24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议案》和《贵港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规划符合贵港市的实际,目标明确,规划结构和布局合理,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的要求。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提请的《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