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15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时间:2024-09-14 08:34:4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国家主席习近平13日签署主席令,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根据主席令,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编辑:李小锋  责编:刘阳  终审:黄彬群 
推荐资讯
开创国内行业先河 港南区人造板重点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通过国家级评估
开创国内行业先河 港南
延迟退休改革|顺应人口发展趋势 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四部门详解延迟退休办法
延迟退休改革|顺应人
刘宁会见科技部副部长龙腾一行
刘宁会见科技部副部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