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题: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述评之五
新华社记者丁小溪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从五方面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引领全党持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
只有不断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才能真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在这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的重要部署,强调要“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
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首先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于主体责任有没有落实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界定更加清晰、责任内涵持续拓展,推动管党治党不断深化。
2020年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责任内容作出细化,指导全党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告诫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督促各级党组织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
当主体责任出现虚化空转,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各级纪委要不断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掌握情况,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紧紧咬住“责任”二字,始终以严的基调管党治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实践证明,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必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
通过一体化和系统化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将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的执行力,进一步形成管党治党合力。
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还要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具体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谁来抓?
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将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推动责任一贯到底。
在这个链条中,抓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是重中之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
从党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才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健全责任体系,必须高举问责“撒手锏”,强化刚性约束。
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党内首部关于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规定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和问责情形等,为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责能否产生效果,还要看敢不敢较真碰硬。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对着自己照,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要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
这次集体学习,总书记作出“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的重要部署,将有效推动全党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以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行动徙木立信。
问责,既要严字当头,也要精准规范。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于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情形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对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等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不断加强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全党上下努力做到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就一定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