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2-02-01 08:20:5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彭韵佳)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暂行办法明确, 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举报的举报人,应当通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渠道进行。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专业化、一体化建设。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举报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举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

  暂行办法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要求,履行相关告知程序,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经查实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查实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奖励。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编辑:叶智华    终审:韦博华 林嵘 
推荐资讯
刘宁率广西代表团访问越南
刘宁率广西代表团访问
2024年《开学第一课》展现“可爱的中国”
2024年《开学第一课》
上半年我市林业经济呈现稳中快进态势 林业产值15.96亿元
上半年我市林业经济呈
乐在其中 其乐融融
乐在其中 其乐融融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