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1日电 12月,一批影响民生的新规开始施行。中国对6国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实施、明确销售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这些新规值得你我关注!
全国性新规
中国对6国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方决定试行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6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签发启用
国家移民管理局宣布,自12月1日起正式签发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发布新版永居证式样。新版永居证启用后,现版永居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适时申请换发新版永居证。
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实施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一是紧扣社会保险法,明确条例调整范围;二是明确经办机构职责,强化服务管理监督;三是减少证明材料,明确办理时限;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五是明确法律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明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具体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增设专章明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压减许可办理时限,并将部分按照许可管理的情形调整为报告,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明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和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具体情形等。
明确销售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明确经营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规定牙膏的功效宣称应有充分科学依据
《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规定牙膏的功效宣称应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对添加氟化物的非儿童牙膏应当标注“本产品不适用于儿童”等。
首次对庭院凉篷进行详细规范
《庭院凉篷》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自12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的制定和出台将填补该类产品缺乏标准规范的空白,有利于庭院凉篷产品质量的提升以及行业的发展,为企业出口提供保障。文件首次对庭院凉篷从产品分类、原材料、外观、产品完整性、尺寸、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地方性新规
上海:全面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12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全面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外省市户籍也可以在上海申领临时身份证。
辽宁: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应存入监管专用账户
《辽宁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收取的培训费用应全额存入监管专用账户。
山东:从事药品网络销售应具备线下门店
《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自12月1日施行,规定从事网络零售活动的,应当具备对应的线下实体门店,无实体门店不得通过网络销售药品。
山西:全面实施“互联网+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支付
12月1日起,山西全面实施“互联网+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支付工作。参保人员通过医保互联网医院网上问诊开具电子处方后,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可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江苏: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
12月1日起,江苏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等支持性政策。
四川: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制度
《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鼓励市场主体对守信主体采取给予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取消优惠、提高保证金等措施。
云南:统一全省失业保险费率
云南《关于建立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自12月1日施行,将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为3%,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2%,个人缴费费率为1%。(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