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贵港市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我市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基本结束,市气象台已解除暴雨预警,根据《贵港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自5月12日18时00分起终止贵港市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由于近期降水强度较大,请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注意加强山塘水库、中小河流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险等工作,防范连续强降雨过后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
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