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贵港市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低涡切变线和冷空气共同影响,今晚到12日我市仍有强降雨,大部有大雨到暴雨,并伴有短时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这次暴雨过程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局地雨势猛、致灾性高、防范难度大。
鉴于我市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城乡积涝、地质灾害等灾害风险较高,按照《贵港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自5月11日18时00分起将贵港市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各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及消防救援队伍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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