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16日,出席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我市代表团,在广西人民会堂贵港厅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我市代表团团长朱会东、副团长林海波分别主持审议,彭东光参加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