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宁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汇报会上强调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挥优势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29日讯(记者 陈贻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检查。4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汇报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踔厉笃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更好用法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发挥优势,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凝心聚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刘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进行推动,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称赞“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强调广西是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是我们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要求广西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依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刘宁强调,这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时隔六年再次对2014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开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栗战书委员长专门主持召开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对开展好执法检查提出明确要求。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环境保护法宣传普及、污染防治制度措施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措施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落实、配套法规和规划制定、政府法定职责落实等六个方面情况,紧扣法律逐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问题,推动环境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真正用好法律武器、彰显法治权威。要按照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精心开展好检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成果运用,扎实推进实地检查、起草报告、听取和审议报告、后续跟踪监督等各环节工作,在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找准问题,推动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全面提高依法保护、依法治理生态环境水平,促进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落细落实,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
会上,许永锞汇报了自治区政府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补充汇报。
王跃飞、黄伟京及王革冰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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