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首先是要发展富民产业”。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乡村振兴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农业供给侧改革到基层治理改革,从人居环境整治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一系列顺民意、解民难、助民生的大事好事,让现代化成果不断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实践充分表明,党的领导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
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发展关乎粮食安全,农村稳定关乎城乡协调发展,农民收入关乎共同富裕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决不能丢下农业农村农民不管,出现“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的情况。要看到,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依然较为滞后、农村人口基数依然较大且老龄化严重、农民收入偏低等问题,决定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当前,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跟不上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比较突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并就“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等作出专门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抓好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我们才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挖掘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潜在空间。无论是乡村建设还是村庄撤并,无论是土地承包还是产业升级,都需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广袤中华大地上必将涌现更多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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