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公共交通事件引发舆论关注。马路“情绪杀手”的话题,由此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滚滚车轮,丈量着文明的尺度。无论是报章所载,还是日常所见,种种“冲动的惩罚”早就不是什么新话题:斗气“一时爽”,出事悔一生;上了马路却上头,疯狂“别车”泼咖啡;一秒难耐按喇叭,一言不合就开骂……这类群体,被人们统称为“路怒族”。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曾在3个一线城市随机抽取900位司机开展问卷调查,约35%的司机承认自己属于“路怒族”。
逞“一时之快”,伤人亦伤己。随着我国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机动车保有量日渐上涨,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而相较技术的快速进步,人的“进化”总是显得慢一拍,频频出没的“情绪杀手”就是如此。更令人担忧的是,情绪会传染和膨胀,有时一点就着。设想一方已经主动避让,却被趁机加塞,于是怒从中来,明里暗里地“较劲”,结果可想而知。各地对“路怒症”的处罚,轻则作罚款扣分处理,重则被刑拘。
“不能达到即刻的欲望,就会很恼火。”知名学者项飚曾援引的等外卖的例子,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路怒族”:在快节奏的文明演进中,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内,但凡出现一丝的“延迟满足”,都开始变得难以忍受,尤其是路况比较拥堵的时候。某种程度上,这也可以解释,一些平时看起来很温和的司机,脾气突然变得暴躁,甚至不能意识到这是一种应激。但无论如何,不能克制和管理自己的情绪,用以牙还牙的方式去发泄,不仅暴露了内心的不成熟,也折射了规则意识的淡薄。正如一位交警所说,“以车辆为武器去实现个人眼中的‘公平正义’,最终只能伤害更大范围的公平正义。”
可能有人会问:难道要一直忍耐?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忍一时风平浪静,小心驶得万年船,转换一下视线很有必要。从事后追责的角度看,光靠道德呼吁并不能解决问题,形成震慑效应还得靠法治,得让逾矩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比如,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尽快建立起专门针对“路怒族”的惩戒制度,将“路怒”视作交通违法行为的加重情节,就像规范酒后驾车行为一样。
冲动,不是冲动者的通行证。别让“易怒思维”左右方向盘,越过规则和理性的实线。(钟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