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结合我市实际气象条件研判,1月3日-1月5日,我市可能出现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达到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月3日8:00至1月5日24:00启动大气污染防治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研判组分析,除外来污染源传输外,本地餐饮油烟、秸秆露天焚烧、机动车尾气对此轮大气污染过程影响较大。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和辖区政府重点对餐饮企业和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查处,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环城路等重点路段大型车辆的疏导。港北生态环境局会同港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加强对本地辖区的餐饮企业的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城区仙衣路園湘记餐饮店厨房内的油烟处理设施未开启,并依法对该酒店进行立案处罚。
据了解,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期间,我市将对未安装和运行油烟处理设施的餐饮企业和在我市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