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因为有共产党的领导,各民族守望相助,家国同梦,才有国泰民安的祥和局面。”近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她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检察官,韦震玲注重在检察履职中坚持以法治维护和保障边疆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她经常与同事们深入民族地区案件现场,听取意见,释法说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办结的案件没有一件出现当事人再次信访或投诉。
今年9月,在办理贺州市昭平县一起涉民族村寨林权纠纷争议案件时,韦震玲带领同事深入村寨组织村民召开会议,与群众面对面释法说理,几个村寨的代表当即表示认同处理决定,事后都撤回了诉讼。
“我们行政检察官,经常面对棘手的争议化解工作。推动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这是苦功夫,也是真功夫。”韦震玲说,每当看到一个个纠纷得到化解,一桩桩矛盾得以平息,一件件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各族群众从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她还多次带领干警深入民族村落,调研传统村落和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讲活动;到各民族群众中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必要性,推动检察履职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相融合。
2021年3月7日,是令韦震玲难忘的一天。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她穿着毛南族盛装,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摆脱贫困 共圆梦想》的大会发言。她将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的故事娓娓道来,发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和全国一道共同成长、繁荣富强”的心声。7分钟发言,获得众多全国政协委员点赞,引发巨大反响。
“我的家庭是由毛南族、汉族、壮族、仫佬族组成的幸福大家庭,从小感受着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氛围。”韦震玲表示,要传承好民族团结家风文化,做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捍卫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