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全区共269个地区(单位)获命名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我市覃塘区、港北区贵城街道、覃塘区樟木镇、桂平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等17家单位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