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产生党的二十大代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要广泛进行组织发动。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宣传、编印代表选举工作手册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选举二十大代表的重大意义,了解掌握代表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程序环节,认真履行义务,积极负责地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要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参与率,特别注意针对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群体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信函联系、上门通报情况等方式听取意见,组织他们参与推荐提名。同时,注意做好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员的组织动员工作,努力使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参加推荐提名。
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旗帜鲜明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要严格组织考察,突出把好人选政治关,严格代表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人选考准考实,集体研究、认真审核,逐级遴选、好中择优,保证代表质量。对代表人选考察材料、代表登记表中的信息特别是主要表现,要层层把关负责,做到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客观中肯,防止浮夸拔高、以偏概全、失真失实。要把好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和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要加强联合把关,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查核协调工作机制,对代表人选的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身份认定等情况进行把关。对反映代表人选问题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提出明确结论性意见。要注重程序把关,在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会议选举等各个环节步骤上,严格履行程序、规范操作,不能搞变通简化,更不能走样变形。
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严肃纪律是代表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严肃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十严禁”纪律要求,充分运用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自觉,严守纪律规矩。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监督、从严查处,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破坏选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实行一岗双责,出了问题要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确保代表选举风清气正。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准确领会党中央精神,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正确对待落选的同志,鼓励没有被提名或没有当选的同志正确看待组织、正确看待同志,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努力工作。同时,要积极稳妥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宣传,创新方法手段,采取生动鲜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把注意力引导到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上来。
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挑选对党忠诚、公道正派、熟悉业务、作风过硬的同志承担这项工作。党委(工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完成好这一重大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