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厦门航空等多家国内航空公司宣布将从11月5日起,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20元。这是自2019年1月份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后,首次恢复征收。
民航人士介绍,煤油涨价是此次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在票价外收取燃油附加。近期航空煤油价格不断上涨,11月份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每吨5400元,达到征收标准。(记者周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