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全有序推进黑龙江省大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春季学期开学几项工作的提示》,《提示》指出,在疫情形势允许的情况下,全省普通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正常开学,高校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3月3日,不晚于3月15日,各市地(县、市区)中小学开学时间为3月3日至15日。
《提示》强调,要严格做好师生信息监测,开学前14天,教职工原则上应该返回学校所在地,进行居家观察。开学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按当地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待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隔离后,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提示》明确,统筹安排入校核酸检测工作。高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要统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入校工作。高校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总台央视记者 彭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