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4月8日-10日,我市可能出现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木材加工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为主要污染来源,空气质量达标形势非常严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4月8日-10日,我市对三区范围内的B类木材加工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三区范围内生产生态板的木材加工企业实行上午8:00-12:00停产,其余时间段可正常生产;其余木材加工企业实行8:00-20:00停产,其余时间段可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