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人民法庭依法对一起案件当事人多年未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不实施家庭教育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连续发出了两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当事人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关注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学习状况,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如义务履行人违反家庭教育令,法院将依法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