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开展“二码联查”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本土传播疫情,并出现了跨省传播,流行毒株主要是德尔塔变异毒株,具有传播力强、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病情发展快等特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也可降低重症、死亡病例的发生率。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即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同时查验),由场所经营方查验人员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第二剂次超期未接种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含姓名、手机号、现住址等信息),及时动员接种,并移交至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已接种第一剂次但未到时间接种第二剂次的人员可正常通行。
二、对于查验发现的健康码异常人员(黄码、红码),场所查验人员要立即引导该人员到临时隔离点,并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及时落实核酸检测及医学隔离观察措施,不服从管控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三、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学生除外),未接种疫苗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村屯(社区)负责劝导接种。
四、从事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等客运行业(包括司机、乘务员)及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农贸市场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原则上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接种禁忌除外),未接种的由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者动员其主动接种疫苗,确保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接尽接”。
五、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原则上需接种疫苗。
六、因身体原因可能存在禁忌症无法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主动到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种单位进行评估。经科学评估后无法接种或暂缓接种的,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种单位需出具《因禁忌症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
以上措施从8月12日起执行,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出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提供您的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同时,为了让您的出行更加顺畅,请您尽快接种疫苗。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长城,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保障全市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上“一臂之力”。
附件:贵港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种单位
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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