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对陈健运、彭裕荣、马列元、吕伟文等四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陈健运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三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四名被告人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323.57万元返还给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