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全区林长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胡晶波、副市长农卓松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据了解,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自治区政府决定在2021年6月底前,在全区设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并出台相关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切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会议要求,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工作机构,落实经费,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宣传引导,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