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4中国足协杯开幕式及揭幕战活动顺利举行,现就活动期间我市管控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15日9时至23时止,贵港市体育中心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上述时间临时空中限制区内,除经过贵港市公安局批准飞行的赛事活动主办单位的无人机外,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批准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热气球、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具等的使用单位及个人要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机关将强化对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的监控,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妨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我市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贵港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