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26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在贵港市城区举行,具体日期由贵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贵港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港市本级2024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和表决通过有关人选;八、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