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涉及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根竹村、新民村、湴田村和中里乡三陵村。7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西贵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改变土地地类,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严格控制人口迁入,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及大中专学生毕业、肄业、退学等国家政策允许迁入的人口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其他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