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传承优秀家训 弘扬文明家风”
家风故事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指示和讲话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以良好家风带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市委宣传部联合市精神文明办、贵港日报社等9个单位组织开展了贵港市“传承优秀家训 弘扬文明家风”家风故事征集活动。经过宣传发动、民主推荐、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若对以上获奖人员有异议,请在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精神文明办反映。监督电话:0775-4563102,电子邮箱:04563102@163.com,来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A区551室。
附件:贵港市“传承优秀家训 弘扬文明家风”家风故事获奖人员名单
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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