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结合我市实际气象条件研判,2月17日8:00至2月19日24:00启动大气污染防治Ⅲ级(黄色)应急响应,重点对秸秆焚烧、工地道路扬尘、“散乱污”企业和废品收购贮运等非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严格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