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关意见建议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是第九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道德引领,促进文明行为规范,提升我市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21年版)》要求,我市拟制定《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做好制定条例的前期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二、征集内容
(一)您认为我市当前需要倡导和鼓励哪些文明行为?
(二)对于文明行为,您认为应该出台哪些相关措施或给予哪些鼓励?
(三)您认为我市当前存在哪些突出的不文明行为?
(四)对于不文明行为,您认为应该如何进行治理?
(五)您对贵港市文明行为立法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三、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04563102@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建议》”。
未尽事宜,请与市创文办联系,联系电话:0775-4563102,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551室。
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