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贵港市洪涝灾害 IV 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低涡切变线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1 日 20 时—12 日 07 时, 覃塘区北部、港北区大部、桂平北部、平南北部出现暴雨到大暴雨, 最大雨量桂平龙潭 165.2 毫米。黔江桂平水文站已出现 34.27 米的 超警水位(警戒水位 33.20 米)。
按照《贵港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自 6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起启动贵 港市洪涝灾害 IV 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高 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加强对水库山塘、河 湖堤坝、临崖临水道路、涉水漫水路段、切坡建房、基建深坑等各 类风险隐患点的巡查检查,安排专人进行管控。按照“凡红必应、 凡红必停”的要求,凡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影响的县区要立 即启动应急响应,电话通知到降雨主落区的村屯,强降雨覆盖区的 学校停课停学,强降雨覆盖区的户外作业要适时停止,矿山和地采 矿山一律停工撤人。严格落实“叫应”机制,重要预警信号发布后, 要电话通知到具体区域责任人,提醒区域责任人需要做什么,注意 什么,建议措施要有针对性。请教育、水利、自然资源、海事、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区指导做好风险排查和 防汛应对工作,确保防汛安全。
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 年6 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