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贵港市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 月 5 日 19 时至 22 时,覃塘区、港北区大部出现大到暴雨, 局地大暴雨,累积雨量已达 220 毫米,强降雨云团仍在影响覃塘区、 港北区,强度维持并向东北方向缓慢移动。
按照《贵港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 6 月 5 日 22 时 30 分起将贵港市洪涝灾害 IV 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 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宣传等各部门及救援队伍高度重视,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 年 6 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