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多月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对公办和民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职业教育学校(高职高专院校、职业高中、中职院校、中专),高等教育学校(本科院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秋季学期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专项检查覆盖面较广,重点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大致可分为:
一、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
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职业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二、价格欺诈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包括教育咨询、学科类校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机构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交易以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
包括职业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
四、其他违规行为。
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等问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客观、如实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