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广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未来几年,我区将积极补齐民族教育发展短板,重点支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教育优先发展,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教育获得感。
《规划》要求,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各环节和评估评价体系。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升教师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实施“童语同音”计划。
我区将全面推进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使用,2022年前实现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投入使用,到2025年前实现全区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
根据《规划》,我区将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工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创建100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一批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旅行基地。开展边境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统筹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全面改善边境县(市、区)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学校标准化配套设施。
我区还将在政策上进行倾斜,“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向特殊类型地区学校倾斜。鼓励引导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特殊类型地区学校服务。对在边境0—3公里学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边境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职称。边境0—3公里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应建尽建。
同时,我区也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发展水平、语言使用实际和需要开设壮语文课程,合理布局开设壮语文课程的学校。
此外,我区将优化民族特色学科结构和布局,建设一批特色学科、专业、课程、教材。着力培养一批民族音乐、民族美术、民族体育、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医学(壮瑶医学)等专业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