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自治区纪委监委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群众期盼处就是发力点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彭凯云 宁永明
10月26日,兴业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该县第五中学校长李某、副校长韦某莉以加强教学和管理为由,违规向学生预收教辅资料费和“智慧校园一卡通”使用费共计95.19万元。李某、韦某莉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
这是全区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处置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全年十项重点任务之一,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靶向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1—10月,全区查处民生领域问题1309件,处理20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0人,移送检察机关64人。
人民群众关心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监督推进解决什么。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10个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创业、生态环保、防灾救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公正行业等10项重点整治领域的31类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小切口实现深突破,重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十件实事”,严肃查处一批民生领域案件。
针对医疗机构过度检验检查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会同自治区卫健委,督促医疗部门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合理性、医疗机构特殊检查(彩超、DR、CT等)阳性率高于70%”作为整治目标,推动全区二级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74.2%,切实减少患者诊疗负担。
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开展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基金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追回违规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基金727.31万元。崇左市江州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黄某苗在返乡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对经费审核把关不严,监守自盗套取培训经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围绕征地拆迁领域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资金不到位等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整治,严格监督各地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落实征地补偿费用49.14亿元,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贵港市桂平市石龙镇东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师,在协助政府开展项目征地工作过程中,侵占土地骗取征地补偿款4.7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坚持标本兼治,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深化专项整治。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同时,同步启动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全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3起。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和整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来宾市在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中,多次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名医院干部职工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80多万元。
严防“微腐败”酿成“大祸害”。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全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34份,追踪完成整改建议书181份,推动问题整改2686个,建立和完善制度1314个。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推动制度的制定、完善、落实,让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成效日益显现。监督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制定《集体土地征迁资金管理办法》《征收集体土地搬迁和就业安置办法》等58项制度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出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管理等工作规程。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目前共核发有奖举报案件35件,奖励金额29.8万元。
监督推动司法部门开展公证行业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专项整治,推行“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等便民措施,建立和完善制度87个。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市公证处与房产登记中心签订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批量办理居民房屋继承登记公证业务,目前已办证490多件,节省居民公证费用支出7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