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广西对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
取消83项审批 企业获执照即可经营
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2021年7月1日推行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在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直接取消审批。为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取消68项中央层面设定、1项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方案》明确,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审批改为备案。为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在全区范围内将15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试点将15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实行告知承诺。为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在全区范围内将37项中央层面设定、1项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同时将其中2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市、县两级实施;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试点对44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包括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26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20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等。
南宁柳州等地将试点“一业一证”
针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试点“一业一证”,实行全区互认。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防城港、贺州市和广西自贸试验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
根据《方案》,广西将结合“证照分离”改革中优化流程、减省材料的优化审批服务措施,探索在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发证、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行业领域,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载明各单项行政许可证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一证准营”。对试点地区核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全区互认。
此外,《方案》还要求,按照国家发布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年底前广西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制定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建立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区内互信互认机制,拓展电子证照亮证、用证使用场景,推动电子证照全区普及。
■名词解释
什么是“一业一证”?
广西将结合“证照分离”改革中优化流程、减省材料的优化审批服务措施,探索在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发证、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行业领域,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载明各单项行政许可证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一证准营”。对试点地区核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全区互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