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当事人,
因为没有离婚证书,
想要证明离异,
要出示法院的判决或调解文书,
很不方便。
对此,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
专门推出《离婚证明书》。
今年6月10日,阿丽(化名)与阿明(化名)经西乡塘区法院调解离婚。近日,阿丽想买房产,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她必须拿出离婚调解书。因调解书中涉及很多隐私,她不愿意给别人看到,可不出示调解书就无法说明婚姻状况,阿丽有些烦恼。
8月16日,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法院,想让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的生效证明。意想不到的是,主办法官将提前准备好的一本蓝色硬皮册子交到了阿丽手中,告知她这是《离婚证明书》,拿着它便可以证明她的婚姻状况,不必向他人出具调解书。当天,该院向小丽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了解,西乡塘区法院《离婚证明书》是一本以天蓝色为主色调的A5尺寸大小的硬皮册子,便于保管、携带。
人生得失无常,路过的皆是风景,记忆都是收获。从过去中转身,看得开放得下,才能从容活在当下,迎接幸福。愿你不遗憾过往,不畏惧将来!
证明书上的法官寄语,温馨中透着人文关怀,也表达了法官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殷切的祝福与期盼。
《离婚证明书》证明内容仅记载了当事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裁判文书生效时间、解除婚姻关系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这种通过提供“证明”从而说明婚姻状况的方式,极大地照顾了当事人,特别是被法院认定为有过错方的当事人的心理与情绪。在持证须知一栏,还详细记载了《离婚证明书》的用途以及保管提示。
▲离婚证明书。 法院供图
据悉,只要是通过西乡塘区法院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向该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