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严盯换届纪律,从严监督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对失实举报及时澄清,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据统计,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换届风气专项监督检查共计6334次。
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 727条立案39件
自治区纪委监委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风气的部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班专抓,统筹推进。围绕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确保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凡提四必”、“双签字”、任前事项报告、全程纪实等制度有效执行,对发现轻微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普遍性或深层次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
“我们充分发挥专班专抓机制作用,聚焦问题,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肃问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
严格换届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监督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0万人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建立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
积极发挥“12388”和“12380”举报电话、信访、网络和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作用,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快速反应、快查严办。全区共受理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727条,立案39件。
贵港市桂平市某镇党委原书记杨某某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收受该镇干部唐某某好处费2.5万元,为唐某某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经查,杨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杨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43名干部被失实举报
纪检机关为他们澄清正名
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不影响提名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澄清,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上半年共为243名受到诬告陷害或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对21名诬告者进行查处和通报曝光。
崇左市宁明县纪委监委在村“两委”换届时收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爱店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存在拉帮结派等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失实,该县纪委监委及时给予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百色市靖西市龙临镇某村原治保主任黄某,因未被提名为新一届村“两委”候选人,借用他人手机、冒用他人身份,诬告村支部书记在换届中串通操纵选举。后黄某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4起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开展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进退留转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其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仅乡镇党委换届期间就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6.3万人次。抓好纪律学习教育,利用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