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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加大“引金入桂”力度
计划5年撬动2.3万亿元进入实体经济
南宁晚报讯(记者 韩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区将采取贷款贴息、专项转贷等财政金融联动方式,通过5年时间,撬动2.3万亿元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
资金统筹
根据《实施意见》,从2021年起,全区各级财政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力度,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专项转贷、保费补贴、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融资等财政金融联动方式,5年累计统筹整合财政资金500亿元,撬动2.3万亿元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打造一个财政投入高效益、金融支持有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的良性互动体系,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开篇布局。
普惠贷款
广西将出台“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2021—2025年,每年整合全区各级各部门涉企财政专项资金40亿元,作为2000亿元规模的“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通过补贴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直接按降低2%或3%后的利率向注册地在广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普惠性贷款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首次贷款和信用贷款,名单制贷款精准支持“三企入桂”招商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项目、技术改造和研发项目、瞪羚企业、数字经济企业、重点外贸企业、“三农”和地方特色产业等融资。
健全广西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鼓励各市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壮大企业转贷资金规模,自治区财政2021年按各市县上一年专项转贷资金累计周转规模的5%分别给予奖励,每个设区市不超过500万元、每个县(市、区)不超过200万元,用于补充各市县的企业专项转贷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融资过程中“过桥资金”难题。
“引金入桂”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引金入桂”力度,对在全区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条件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担保、租赁、财务、期货等总部级或省级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自治区财政根据机构类型给予50万~6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创新奖励
为鼓励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意见》提出实施金融创新奖励,自治区对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活动成果进行等级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