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获悉,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表扬2021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先进县及优秀试点村的通报》,公布了1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先进县(市、区),以及10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优秀试点村(社区)。
据了解,自治区财政将给予每个获通报表扬的县(市、区)1000万元、每个优秀试点村(社区)50万元的奖励。
具体名单如下: